所以当沈翔那天破天荒9点才走进办公室,抱着日程表等了整整一个小时有些局促的王甫有些傻眼。
“老大,要请病假吗?”
那天王甫没头没脑的就来了这么一句。
沈翔抬手看了看手表。
是谢宇的家离得远了些,路上耽搁的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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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翔和谢宇同居快两个月了。
从初夏的凉爽惬意到盛夏的闷热烦躁。
知了在这座城市的白天卖力的叫唤着。
沈翔一夜之间就成了正常的上班族,朝九晚六。
傍晚会时不时的看看手表,因为有个地方很向往回去。
那里有两只猫咪,一只慵懒一只调皮,还有满院子的凌霄花,矮牵牛也在墙角爬满了一排黄杨,每日日出开花,晌午凋谢。
还有那个能一手一只抓起两只猫,每日清晨在院子里浇花的身影。
沈翔喜欢谢宇,喜欢那双神奇的能养活各种花花草草,制服的了两只野猫,能做出一桌好菜的手。
也喜欢谢宇温柔看着他的时候那张俊朗内敛的面容。
沈翔等着红灯望着城北不快不慢的下班潮忖度着。
谢宇这人冷情,到时候定不会与自己纠缠,所以,喜欢了就呆一起各取所需,等结束的时候,大家都不会太难堪。
这么多年来,一个人呆习惯了,那个冷冰冰的公寓是无聊空洞到了极点,比起来,现在的家柔和丰富的太多。
好像生活一下子从原本的熏黑色,突然间变成了一抹橙黄,很美好,很向往,像极了小时候晚饭后拉着奶奶的柔软的手,一甩一甩的出门散步搬的惬意和温暖。
沉迷了,或者也不是。
因为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太长久,所以,现在能拥有的,什么都不要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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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沈翔会回茶园陪爷爷喝茶,钓鱼,爬山或者陪着打打麻将。
沈老爷子8年前送走了老伴,一个人也就清净惯了。
老伴走后,孙子沈翔似乎一夜之间长大懂事了许多。
儿子和儿媳去加拿大教书了以后,沈翔知道自己寂寞,每周都来陪着他。
这么些年,都没有断过。
晚上吃晚饭,沈翔接了个电话,笑起来的样子带着些许甜蜜。
沈老爷子想着,孙子也二十八九岁了,儿子昌民早婚,二十八岁的时候沈翔都能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了。
沈氏这些年一直打理的不错,沈翔有没有从商的料,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倒是那般的努力是自己没有料想到的。
其实很多年前沈老爷子就想过,哪怕卖掉沈氏,至少沈家这三代都能过的很好,也算自己这辈子没有白活。
叮嘱了些工作上的事,沈老爷子想起孙子之前的笑里流露出少有的眷恋神情,不由得哈哈的笑了:“小翔,差不多就把那姑娘带来给爷爷看看,爷爷每个礼拜总对着你也挺无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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