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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四处晃荡,用从阿浪身上学到的东西讨活。

但我大多时候还是喜欢在广场找一个干净的角落,懒散的坐下,开始每天都很崭新的工作,不悲也不忧。

时不时我还对世界冒出些梦想,就是所谓的白日梦和胡思乱想,比如我时常会想——要是全世界每人给我一元钱,那么早餐就不用只喝自来水。

可惜我偏偏很清楚事实的残酷,美好的世界,真实的年代,梦想可能连泡沫都不如,除了随波逐流,就得等着给淹死,当然,如果命大没死成,也就有可能走上时代的浪尖,只是几率比蚂蚁还小。

所以,在大多时候,想从那些明亮的眼睛里看见我卑微的存在,比从我眼里瞧见一厘米厚的红色人民币还难。

或许生活真就犹如跳楼,最终只有死路一条,触地的早晚和姿势不同而已。

我喜欢坐在广场乞讨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我想有足够的空闲把《我的草芥年华》写完,以慰阿浪的在天之灵。

我能为他做的只有这么多。

我把小说反复的修改,因为我怎么看都不满意,觉着幼稚不堪,搞不懂阿浪喜欢它什么。

我改得最多的地方是开头几段,前后修改了八次,我认为任何一件事的开头都很重要,如果开头都不认真,那只能说明不够诚意。

是的,成绩第二,诚意第一。

有一天,西街一家小餐馆的大婶大发善心,给了我一顶破帽子和几支圆珠笔,哈,我居然屁颠屁颠的高兴了一个下午,连肚子饿都他妈的给忘了。

我把笔收好,下决心三天内把小说写完,然后烧给阿浪。

为此,我必须储够食物,于是很早来到广场,把瓷碗老老实实、安安静静地放在面前,里面空空如也,就和我的肚子一样。

我一直静静地用心等待,终于,一个少年的身影走进了我的视野。

他留着一头短发,穿着一身学生套装,背上背着一只新崭崭的牛仔书包,正踏着轻快的脚步朝我走来。

我在心里高兴的对自己说道:中午的馒头来了!

他来到我面前,一句客套话也没说,更没有问我是否吃过了饭。

不过还好他没问,如果他问了的话,说不定我会习惯性的回答吃过了,毕竟曾经我在做流浪汉之前也是一位伟大的劳动人民,劳动人民都吃白米饭,但不会吃“白饭”

就这样,他一声不吭的将手里的一把零钱直接放到了瓷碗里。

我朝着破瓷里瞟了一眼,最大的面值是一元,很感激他达成了我梦想里的一小部分,虽然这一小部分很快会被我消化掉,但基于我怎么说也是差点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知识分子,所以还是礼貌的说了声:“谢谢你,小伙子,你真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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