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颊上微微一凉,有雪花落在鬓边。白桐抬手轻拂,那粒雪就在他指尖融化了。 这里是湖滨公园,也是一处命案现场。受害者的尸体以一种诡异的姿势倒吊在步道护栏外,失去了眼球的空洞双目俯视着下方结冰的漆黑湖面。报案者是一个深夜回家的路人,被尸体的状态吓得魂飞魄散。 相同手法的连环案件,在此之前已发生了六起,分布在全市不同的辖区。侦查科给凶手取了个代号,“倒吊人杀手”。 白桐呵了呵手。作为一个新人治安官,他的主要工作是与辖区的分管部门协调,不参与具体的现场勘查。 站在他旁边的是他的同事,外号“胖头”。他们局里有个传统,除了正式场合之外,同事之间很少互相称呼名字,一般都以外号代替。白桐的外号是“木桶”,来由很简单,就是“桐”字被拆开后的谐音。 “哎,木桶,”胖头扯了扯白桐的制服,“你的直觉超强,你觉得,这个案子里,到底有没有第二犯罪者?” “不知道。”白桐说,“我又没有精神能力。” “第二犯罪者”这个概念,是在人类当中出现了精神能力者之后产生的。 在案发现场直接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人,是“第一犯罪者”。 而在他们背后,有可能还存在着更为可怕的角色——可以用精神能力影响甚至操控他人心智的异能者,也就是“第二犯罪者”。 所有的物证都只能指认“第一犯罪者”。要挖掘出隐藏在幕后的“第二犯罪者”,就得依靠精神能力。 治安管理局成立了“精神能力侦查科”,与法证科一起进行犯罪现场勘查。 起初这个部门被简称为“精侦科”,后来为了和负责经济/案件的“经/侦科”区分开,改称为“神侦科”,听起来仿佛一个神棍机构。 再后来,这个部门与“心理分析科”合并,成了如今的“心侦科”。 那边,法证科的痕检技术员脱下手套走了过来,“现场物证都提取完了,心侦科的人还没来吗?” 犯罪现场留下的精神能力痕迹会随着时间消散,不像物证那样可以长期保存。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勘查和感应,就会错过最有价值的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