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喜欢男人,被继弟送进了戒同所。 因为电击治疗,我失忆了。 出来的那天,有个男人来接我。 他说他是我弟。 我跟他回了家。 成为他圈养的狗。 可恢复记忆后,他却趴在我膝盖上说。 弃养小狗是犯法的。 哥哥,你再养养我好吗? 1 从戒同所出来的时候,太阳明晃晃的。 像过曝一样。 我的脑子里空空的,手上只提了一个行李袋。 铁栏杆门外站着一个男人,大夏天,穿着黑色的长袖,点着烟。 今天只有我出来。 他把烟蒂灭在门卫室旁边的垃圾桶里。 帮我拉开了铁门。 哥哥,我来接你了。 我狐疑地看着他。 他的鼻子旁边有一颗痣,眼角像小狗一样微微下垂。 哥哥,你忘记我了吗?我是你弟弟啊。 他见我没有动作,伸手接过我的包,拉住我的手。 我的脑子混沌。 年久失修的机器终于开始转动。 弟弟? 啊,我是有一个弟弟。 小时候剪了个瓜皮头还去打架的臭小子。 记忆有些模糊,我张了张嘴。 小.....小、野? 在所里待久了,每天说得最多、最流利的就是我不是同性恋,我爱女人。 其他时候,我们被剥夺了交流的权利。 以至于现在信息在我脑子里很难组合,也很难传递到嘴边。 管野好像对于我想起他很满意。 推着我的肩膀让我上车。 走吧哥哥。 我们回家。 2 家? 我有一些模糊。 车子开得飞快,一团团绣球被快速抛到身后。 从我被送进去之后,就没有人来看过我。 我的父母。 准确地说,是我的养父母,在得知我喜欢男人后,飞速把我从户口本上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