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昭林菀卿

听到情敌的心声后/著

2025-06-08

书籍简介

结婚六年,宋昭没有像往常一样给我带豌豆黄回家。佣人踌躇半晌,为难道:少奶奶,少爷把那个师傅雇下来了,直接...送去了林小姐那里。我手上针线翻飞,根本不介意。豌豆黄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我从来都不喜欢。我打听两人的行踪,是因为上次遇到林菀卿,我忽然就能听到一个声音。救命,好恶,他嘴巴子抹了猪油么,呕。天哪天哪我不要当小三。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算了,我还是死吧。1应酬而已。

首章试读

结婚六年,宋昭没有像往常一样给我带豌豆黄回家。 佣人踌躇半晌,为难道: 少奶奶,少爷把那个师傅雇下来了,直接...送去了林小姐那里。 我手上针线翻飞,根本不介意。 豌豆黄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我从来都不喜欢。 我打听两人的行踪,是因为上次遇到林菀卿,我忽然就能听到一个声音。 救命,好恶,他嘴巴子抹了猪油么,呕。 天哪天哪我不要当小三。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算了,我还是死吧。 1 应酬而已。 自从不再给我送豌豆黄,宋昭每天简单的四个字就打发了我。 可我敏锐地察觉到不对劲。 怎么了阿昭?是不是天太冷了? 对了,王妈最近从东北捎来的貂绒,我给你裁了做衣裳。 我轻柔地放缓了语调,手指不断从他胸膛往腰间滑,鼓弄半晌...却毫无起色。 他身体一僵,忽然烦躁起来。 你是整天没事干吗?骚成这样? 我僵住,满眼不敢置信。 一向令人艳羡的完美丈夫,竟然会对我说这么粗俗的话。 在我与宋昭相伴的这些年,他温润儒雅,很少生气。 他生在庄户人家,父亲年轻时摔断了腿,全靠母亲泼辣将他举力送到宋公馆当工,他自己努力奋进,天不亮就去宋老爷子门口等着请安,凭借机灵和察言观色的本事很快得到了宋家家主的赏识,后来被收为义子,赐了宋姓,跟我结婚。 第一次见面时,他将手缩进袖子里,脸上笑的害羞又得意。 刚出锅的豌豆黄可好吃了,我等了有一个时辰呢。 他递给我,不经意露出手上的冻疮。 看我垂下眼,赶忙将手缩回去。 不...不碍事的,只要你爱吃。 他身上灰突突的,看起来刚做了不少活计,但眸子皎洁明亮。 静姝妹妹...你这样仙女似的人儿,以后到了谁家,应该被当菩萨供起来才是 我惊得一颤,蓦然红了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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