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1154号! 开饭!” 紧闭的铁门下方打开了一扇小窗,一只破木碗被丢了进来。 碗里装着某种形似呕吐物的可疑液体,汤汤水水洒了一地。 几只老鼠欢天喜地地扑上去,开始大快朵颐。 狭窄潮湿的牢房一隅,有什么东西动了动。 一个年轻人从阴影中站了起来。 他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修长,脊背挺拔,一头银发因为久未打理而蓬乱不堪,凌乱的发丝下露出一双鲜血似的绯红眼眸。 假如他穿戴体面,绝对是位风度翩翩的美男子。 可此时一身破破烂烂的灰色囚服,只让他像个落魄的乞丐。 当然,乞丐若是听见这话,没准会觉得是在侮辱自己。 毕竟他们就算再贫穷,也是遵纪守法、虔诚敬神的好市民。 而这个年轻人可是被关在恶名昭彰的海角监狱呢! 关在此地的犯人要么亵渎神明,要么传播邪说,个个是社会的大毒瘤。 路过的狗见了这种人都要踹上一脚,以示划清界限。 莱曼撇撇嘴,不动声色地将手中的石片塞进稻草堆里。 看守来送饭之前,他正用这东西在墙角刻字。 粗糙的墙面上刻着七条线,代表他被关进来已有七天。 线条下方则是一堆歪斜的字母、等式和符号,以及一幅简笔画般的监狱地图。 莱曼把发霉的稻草踢到墙角,掩盖住刻痕,快步走到铁门前,急切地问:“先生,请问什么时候能放我出去?” 监狱看守冷笑两声:“想出去?可以啊! 明天你就能离开监狱了!” “……真的?” 莱曼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当然! 因为明天你就要上断头台了。 死了之后你会被埋在监狱外头,可不就出去了吗?” 莱曼瞪大了绯红的眼眸,仿佛被一道闪电劈中了。 “可我是无辜的! 请给我一个辩解的机会!” “明天一早,审判庭的高级审判官就会乘船抵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