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所见,我是一只鬼。 虽然这很不科学,周围也没有我的同类阿飘,但我确定无疑我已经死了并且成了孤魂野鬼。 毕竟心脏都被捅穿了、还被连着捅了四五六七八刀,不管怎么想都不可能还活着吧。 可是我死后居然还能写下这段文字,那就说明我还能思考,既然如此,除了我是一只鬼以外,我再也想不到别的合理的解释了。 至于说我的名字。 名字这种东西毫无意义啦。 曾经附身在十三个人身上、短暂拥有过十三个名字,这让我有段时间总会在听到熟悉的名字的时候下意识回头,然后才想起来我已经不再附身在某人身上。 这些名字当然也不属于我。 而我本来的名字,则被忘得差不多了。 如果非要称呼的话,叫我z就好。 嗯,你也好。 . 经过我严密的观察和实验,可以肯定的是,鬼是无法接触实物的。 那么,我是怎么拿起笔写下这段文字的呢? 是这样的,我曾经有过十三次不大愉快的回魂经历,我跟水鬼一样试图夺取别人的身体,并且也曾短暂地成功过,但最后这些回魂都无一例外地失败了。 我原本以为我要孤家寡人地飘来飘去当个默默无闻的变态斯托卡,却没想到我重生了。 我重生了! 重生归来,我决定不再劝小姑子离婚,不再劝儿子好好学习,我决定左脚痛了医右脚,我决定…… 私密马赛串台了! 我重生了,重生之后我把我的仇人给杀了。 …… 嗯。 没了。 岂有此理啊! ! ! 所以当初灭我满门的仇人也只是个小喽啰而已吗! 这样显得我很弱好不好! ! ! 而且轻而易举就被我复仇成功了这让我怎么办,我甚至都已经准备好像基督山伯爵一样隐忍深沉潜伏牺牲地复仇了啊! . 好吧,一句话。 总之我复仇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