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复年已经在街头停了半个小时。 他刚从疗养院看完外公,在回去的路上,正常来说,这个时间他应该已经回到家,随便对付一口,再准备学习。 但此时此刻,陈复年双手握住自行车把手,单脚撑在地上,浪费半个小时,冷冷地注视一个人。 确切来说,应该叫观察。 被他观察的这个人,粗略的去看穿着,应该是个流浪汉。 入秋以后天气转凉,这人上身裹着一件破洞的军大衣,腿上却是一条黑色单裤,脚上的球鞋像踩到了泥坑,脏得看不出颜色,显而易见的邋遢。 但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除了穿着以外,这人的长相和身高,和流浪汉并无关系。 哪怕他穿得那么奇葩,甚至是不伦不类,那张脸都是好看的,五官俊美却不阴柔,恰到好处的精致,凌厉又漂亮。 简单的目测,他的身高起码一米八五以上,没有缺胳膊少腿,看着年龄不大,本该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人。 可惜——好像变成傻子了。 这是陈复年浪费半个小时以后得出的结论。 这半个小时里,陈复年看着他用石子垒成一座简陋的“桥”,并最终掀翻;蹲在马路边拔了二十三次草,又挖了四个坑全部种回去;路过一个垃圾桶,施舍般往里瞥了几眼,眉心蹙起两道浅痕,站定艰难的两分钟,抬步离开。 陈复年推着自行车,往垃圾桶淡淡斜了一眼,里面有半盒丢了卫生纸的泡面汤。 现在,傻子漫无目的往前走,路过一个卖快餐炒饭的小餐馆时,他停了下来,没进去,只是站在店门口。 半响,他似乎迟钝的意识到什么,往边上移了两步。 下午六点多,小餐馆的生意正火热的时候,老板忙得脚不沾地,偶然瞥到外面的人,从后厨拿了个馒头出去,塞进他的手里,挥挥手背,“走走走!” 傻子微微低下头,扫了一眼手里白净松软的馒头,潜意识里似乎该说点什么,所以他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 刘老板转身进门,小餐馆传出几声调笑:“哪来的流浪汉,有手有脚,长得比我都高,还出来要饭。” “这不是咱们刘老板心善嘛,怪不得生意那么好...